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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有资产专项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发布者:刁军 浏览量:370


各系(中心)、科室,先进院、激光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国有资产专项排查的通知》(资管函〔20214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2021年度国有资产专项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42日前完成四类办公用设备的超标配置核对与排查工作

1.要求每位教职工核对名下的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办公桌 4 类信息,按照《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表》(附件 1),填写《山东理工大学通用资产专项排查登记表》(附件 3),326日前将纸质版、签字后交到各系资产分管老师或综合办李侠。

排查要求:

1)办公电脑每人1台,教师指导研究生的可增加相应台数(注明研究生人数以及姓名);分别注明用于教学、实验、科研的情况;

2)笔记本:处级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上限每人 0.5 台;教学、实验、科研人员上限每人 1 台;

3)办公打印机数量上限为总人数的 60%;教学、实验、科研人员每人不超过 1 台(专用设备配套打印机除外);

4)办公桌(含办公隔断):每人1 张(或1个工位)。

(二)超标准配置的,4月底前,交回学校周转仓进行全校调剂使用;或者自行安排内部或跨部门调剂使用;符合报废条件的可以申请处置。

2.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捐赠资产管理办法》,认真排查在用尚未办理入库的捐赠物资,按照要求 5 月底前完成捐赠资产入库手续。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系(中心)、科室,先进院、激光中心,高度重视此次办公用设备台套数是否超标准的专项排查工作,责任到单位到人,并按照通知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及时上报,排查与核对“到人到物到场所”。

(二)上述各责任单位仔细排查所属仓库、杂物间等暂时不用或无法使用的资产,形成清查清单,做好相应资产调剂使用或处置申请。


附件1: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表.docx

附件3:山东理工大学通用资产专项排查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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