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了解学院资产状况,现开展资产清查与报废处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范围
所有在账国有资产。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自查
教师依据《机械工程学院资产明细表》(附件1)认真核查人账物地是否相符、标签粘贴情况和使用状况;工作调动人员、离退休人员资产交接情况等。
1.资产标签缺失或不清晰的,请在附件1“备注”栏注明。
2.资产变更或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维修使用确需报废的资产,填写《机械工程学院个人资产处置申请单》(附件2);未达报废年限申请提前报废的,需填写《机械工程学院未达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申请表》(附件3),详细说明情况并附照片,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学院综合办公室(12#439)。
3.完成时间:个人自查时间截止到9月30日,逾期提交的申请将延至2025年上半年处理。
(二)学院审核
拟报废资产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学院提交报废申请。
(三)处置报废资产
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资产处置回收时间交接报废资产。
(四)资产销账
报废资产清运后,资产处、财务处对该批资产进行账务核销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资产标签缺失或不清晰的,由学院统一打印,资产使用人领取并粘贴。
2.对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可以在学院内进行调剂使用,最大限度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3.资产报废处置时,报废资产须有资产标签,未粘贴资产标签的无法认定报废;报废资产清运前,申请报废资产教师要妥善保管好待报废处置的资产。
4.附件1-3电子版于9月30日前发送邮箱:694019210@qq.com。
联系人:综合办公室王老师
联系电话:2786910
附件:
1 机械工程学院资产明细表.xls
2 机械工程学院个人资产处置申请单.xlsx
3 机械工程学院未达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申请表.docx
4 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