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老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6〕14 号)及学校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6 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截至 2025 年底,单台(套)设备原值 30 万元及以上的全部仪器设备。
二、清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购置及入账时间、单价、已提折旧等基本信息;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用途、有独立操作权人数等使用管理信息;同类型设备台数等。
(二)使用情况。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是自用还是对外出租、校内部门独自使用还是校内共用,购置后已使用机时、近1 年使用机时。清查闲置设备、低效使用设备台数。
(三)共享情况。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纳入共享平台、安装物联网传感器、服务校内部门(院系)、对外服务、共享收入等共享共用情况。
(四)维护保养情况。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启用以来维护保养次数、发生的费用,年度需固定支付的维护保养费用、承保单位。清查大型仪器设备承保单位及支付的年度维护保养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查工作。本次清查数据学校将上报山东省教育厅,请相关老师要高度重视此次大型仪器设备清查工作,认真填报数据,确保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请各相关老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填写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基础信息核查表(附件 1)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自查表(附件 2),同时,针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具体举措和成效、发现问题和不足、相关工作建议等形成个人清查工作报告(附件 3)。
注:附件 4 为机械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清单,并预先填写了设备的部分信息。请各位老师对照核实:表中已有信息如无误,可直接使用;如有错误,请另附表格单独填写更正后的信息,并注明更正原因;缺失部分请据实补填。
(三)按时报送自查材料。请各位相关老师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1 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基础信息核查表、附件2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自查表及附件3 个人清查工作报告纸质版报送实验中心韩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hankezhen@163.com。
联系人:韩老师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