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根据学校要求,现对我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单价≥10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详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清单(附件 1)。
二、核查内容
1. 核实设备清单中的信息,重点核实使用人、使用方向(教学/科研)、存放地点等,如有不一致,请修改表中信息,同时务必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修改。所有使用方向是“教学”类的设备,均补填“用于本科教学实验课程的名称”,在上级检查时能提供相关的教学计划、大纲等支撑材料。
2. 核实完善仪器设备 2025 年度使用机时信息,仪器设备有效使用机时包括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不包括空载运行时间。对于单价≥30 万元科研设备(包括教学和科研共用),在设备清单表中已有的使用机时数据为传感器监测数据,如实际情况与监测数据有较大差异,请补充填写实际使用机时,并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单价<30 万元的设备填写实际使用机时,使用机时要有使用记录佐证,其中 30 万元以上设备的使用记录应与传感器监测数据吻合,后期检查中,学校将根据使用记录核对使用机时。
3. 根据设备清单自查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正常、损坏、闲置、待报废、尚未安装就位、可调剂等)据实填写,可在表格下拉菜单中选择。对于已损坏设备,需填写预计维修费用,如不具备维修价值请在前项选择待报废。
4.对单价≥10 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包括附件 1 清单外的设备)进行自查,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汇总及整改情况表”(附件 2)。
三、时间安排
1. 自查时间:截止到 4 月 10 日下午5点。
2. 学院核查时间:4 月 13 日—4 月 17 日。
四、工作要求
1. 设备使用与共享是省级主管部门核查的重点,各相关老师要高度重视,认真、准确填报。后期检查阶段,学校将组织由纪委机关、审计及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现场核查,务必如实填写相关材料。
2. 请各相关老师于 4 月 10 日下午5点前,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表(附件1)及仪器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汇总及整改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wangyunxia@sdut.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