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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5 发布者:赵彦峻 浏览量:10

各教学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发布的《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4〕77号)(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完善“基层教学组织-学院-学校”三级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激励与杠杆作用,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育教学,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要求制定各系的具体评价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各教学系应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办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求。《办法》确立了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的评价理念,明确了多主体参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规定了五级评价等级及结果运用方式,是各教学系制定评价办法的根本遵循,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将文件精神准确、全面地落实到具体评价工作中。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1、各教学系成立工作专班,在深入学习《办法》基础上,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本系教师意见,完成《XX系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起草工作。

2、将《XX系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于本周四(12月18日)之前提交教学工作办公室

3、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文本。

三、注意事项

1、学校、学院行政人员兼课教师的评价工作,由其学科归属教学系负责组织。

2、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是保障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请各教学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