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和督促广大教师潜心钻研业务,倾心投入教学,全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2024年度教学质量评价及2024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办法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9〕146号)文件(附件1)要求及学院和各系教学质量评价办法(附件2)进行评价。
二、评价范围
2024年度被评价教师为本单位本年度任课教师、辅导员系列人员、按照学科归属划分到学院的机关行政人员。
三、评价注意事项及说明
1.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分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函〔2024〕116号),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教学系(室)评价和学院评价分数组成。学生评价、督导评价、教学系(室)评价和学院评价分占比按学院和各系办法中制定的比例进行。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校要求,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生评价×70%+督导评价×10%+教学系(室)评价×10%+学院评价×10%。
2. 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及办法
本年度按人员比例学校分配给我院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为22人。学院按照各教学系人数占比初步分配名额,去余取整得各系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数。以教学系为单位,按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满足教师教学质量奖评选资格条件者进行推荐,直至系内名额满为止。其余名额,在人数占比具有余数的各教学系中从原拟推荐名额后位取一名满足教学质量奖评选条件的教师,按学生评价分由高到低推荐,直到满足学院全部名额为止。
3. 免评教学质量奖
获得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省级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的教师,同时满足教学质量奖申报条件的,认定为当年度的教学质量奖,不占学院名额。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被评为教学质量奖的,不占学院名额。
四、其它说明
1.教学任务量是指本科教学任务量,含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实验、毕业设计等,不包含研究生教学。
2.学校机关行政人员到学科归属学院参与排序,被评为教学质量奖的,不占所在学院名额。
3. 其它说明参见相关文件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