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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3 发布者:毛婷 浏览量:12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 号)以及《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 2023-2024学年本专科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 2023-2024 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学校分配到机械学院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学院学生会)、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分别为:229名、128名、6 个。十佳大学生、十佳班集体择优各推荐1个上报学校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项目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9《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 号)。

2.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鲁理工大党办发〔2022〕10 号)之规定,退役复(入)学学生在复(入)学后第一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重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的,授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名额。推荐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并在备注中注明“退役”。

3.学生在最近一次体质测试中未及格,即为未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符合评选条件。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三、工作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9月29日上午12点前提交申请材料(各类奖项的登记表,十佳班集体需要提交审批表和班级信息采集表)至各带班辅导员。

2.各带班辅导员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中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的规定,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年级负责人于9月30日(周一)下午6点前将附件1-2,1-3,1-4,1-5,1-6,1-7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给辅导员徐国君,请仔细阅读(附件1-8)中的说明填报各表格。

3.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名单须经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

4.学院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并在备注中注明“学院学生组织”。

5.今年实行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辅导员组织班级开展线下评选后,10月9日(周三)下午6点前通过初审后的学生和带班辅导员在网上服务大厅开展线上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10)。

6.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请各年级积极申报,十佳班集体必须获得过先进班集体,参评班级或个人的先进事迹、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请带班辅导员于10月9日(周三)中午12点前将按照“双十佳”评选材料汇总表及要求(附件2-7)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1,2-2,2-3,2-4)汇总给辅导员徐国君。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将推荐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推荐1名十佳大学生学院候选人。

附件:

附件1.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料.zip

附件2.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评选材料.zip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