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科室,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人资函〔2024〕11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现就推选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聘任在教师岗位的一线教师。其他岗位聘任人员,包括聘任在教师岗位的处科级干部、辅导员(含青年教师辅导员)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评选条件参照《山东理工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鲁理工大党办发〔2013〕14号)。
二、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学院2024年度“优秀教师”1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
(一)“优秀教师”推荐名额:机制系、机设系、机电系、材控系、仪器系各推荐2名,实验中心推荐1名。各系(中心)在全院范围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2名。
(二)学院各科室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2名,其中本单位人选不多于1名。
三、推选程序
各系(中心)、科室召开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对照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范围,集体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学院汇总各系(中心)、科室推荐情况,综合人选的思想工作表现,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按要求报学校。
四、有关要求
1.各系(中心)、科室,各党支部要向本单位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发动、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2.坚持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存在师德师风、违纪等问题且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推荐评选。
3.请各系(中心)、科室于6月17日上午12:00点前将推荐人选书面名单经系(中心)、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