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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1 发布者:刁军 浏览量:762


各系(中心)、室,研究院、研究中心、科研团队

20215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维稳办函〔20217 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建党 100 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意义重大。各责任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并与学校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起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报刊、广播、网络、板报、电子屏等校内媒体,借助各类宣传渠道、阵地、平台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

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加强洪涝、台风、地震、火灾等各类灾害知识的普及,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台风、地震等灾害,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疏散、信息共享等内容的演练活动,提升学生的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急能力。

实验中心要结合近期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依据季节安全工作特点,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灾害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落实责任、建立台账、认真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实验中心、研究院、研究中心、科研团队,要落实汛期实验场所的特种设备、危废处理、电气设备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等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应急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了解掌握各类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多途径、多平台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防汛防台风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地。省教育厅将结合全省第三、四轮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学院的安全隐患排查、应急管理措施、师生防灾救灾宣传教育、开展工作实效等进行延伸督导检查。请各责任部门于514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安排和防汛防台风的安全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69日前报送防灾减灾日工作开展情况;119日前报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体情况。(电子邮箱lixia88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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