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科创通知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第五周学生宿舍违纪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4-08 发布者:孙烨 浏览量:472

各班级各宿舍

以下宿舍2020-2021学年第学期第周学生公寓检查中存在违纪情况

1)材控1804班,5H133宿舍,闫明昆,宿舍存有白酒。

2)材控1803班,5H134宿舍,成宝旗,宿舍存有白酒。

3)机制1804班,5H317宿舍,徐春明,宿舍使用吹风机断电。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1学生应严格执行离开宿舍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和存放违章电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锅、电熨斗、电暖器、电热毯及其它电热设备等)和600W及以上的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在宿舍内给电动车等大功率电瓶充电。根据公寓管理中心检查通报结果,违者除没收电器,宿舍成员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思想品德素质测评项基本分)中扣4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2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寓内吵闹、大声喧哗、斗殴、抽烟、喝酒、打牌等,学院根据学生公寓有关规定,对违纪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在学期内综测(思想品德素质测评项基本分)扣4/次。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宿舍安全管理,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5H133宿舍(闫明昆),5H134宿舍(成宝旗),5H317宿舍(徐春明)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思想品德素质测评项基本分)中4分并全院通报批评,希望受处分宿舍及其他宿舍能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维护好宿舍安全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