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室、研究院(中心):
根据《关于统计房地产等公共资源对外使用情况的通知》[资管函〔2020〕11 号]要求,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管理或使用的房地产等公共资源对外使用情况进行摸底、统计。
一、统计说明
1.本通知涉及的房地产等公共资源是指房屋、场地、馆所、空间等,具体含会议室、排(演)练厅、运动(训练)场地、教学(创新、自习室)场地、科研(实验)场地、生产(实习)等。
2.本通知涉及的对外使用是指非校内部门使用,包括:出借(有偿、无偿)、合作、联办、委托管理与使用等。
3.仅对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的对外使用情况进行摸底、统计。
4.反馈资料以书面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反馈资料电子版发送至 1628177143@qq.com。
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 2020 年 12 月 24日前,将摸底、统计情况交学院综合办公室(12号教学楼439房间)。
联系人:杜春英;电话 2786910(内线 86910)
三、反馈资料内容及格式
有对外使用情况的单位,请按附件的格式填列。如有对外使用记录的,将该记录的复印件一并提交。
附件:对外使用情况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