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验收工作,为保证相关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之前(含2018年)立项的校级教研立项、课程综合改革、课程思政、通识教育核心课、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包括实验卓越)、课程考核方式改革、课堂教学卓越计划、课程负责人支持计划等。建设期已有2年且建设效果达到预期的课程综合改革、通识教育核心课也可参加验收。
二、工作安排
1.学校组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验收申请表、结项报告和附件材料,请于12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2.学院组织验收的项目,学院将定于12月24日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项目验收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学院留存。
三、其他事项
1.2016年之前(含2016年)立项项目无故不参加本次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撤销项目并收缴已发放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2.2017年之后(含2017年)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在项目负责人保证继续建设的前提下,保留项目1年,并参加下一年度的验收。如再次验收不合格,学校将撤销项目并收缴已发放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