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报废资产的使用年限
(1) 电子产品(微机、投影机、打印机、移动硬盘、电动幕等) ≥8年;
(2) 机械设备、空调等 ≥15年;
(3) 仪器仪表设备等 ≥10年;
(4) 办公家具 ≥15年;
(5) 不够报废年限但已损坏不能修复使用的家具,提交书面材料并在拟报废资产列表中备注说明。
二、临时处置的文件
山东理工大学拟报废资产临时处置报告
机械工程学院申请临时处置固定资产交接清单
三、其他
资产处置及清查报告单(使用人姓名)
山东理工大学贵重、大宗仪器设备报废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