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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政府采购计划调整重新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6 发布者:刁军 浏览量:735

各位老师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2019年政府采购计划进行了研究。根据调整后的经费对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调整,重新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说明

1. 个人科研经费以外的其他经费来源都需重新申报;

2. 本次申报按团队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优先支持急需的教学、科研设备申报;

3. 购置设备必须明确其安放地点,不受理无地点的申报;

4. 申报购置的设备全院共享,不重复申报购置。

   二、填写说明:

1. 团队填写2019年政府采购计划(附件1),并按“先急后缓”的顺序排序。其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一体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空调、操作系统8类以及家具、耗材、工程、服务类填写通用申报表,其他填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申报表;

2. 单一来源采购设备需提交“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2);进口设备需提交“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表”(附件3)。

3. 凡申购单价在2万元(2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组织5-9位相关学科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附件4),并填写表。单价≥10万元且学校已购买的仪器设备须加填写附件4中的附件1

   三、提交说明

1. 201959日(周四)上午11:00之前,各团队把涉及教学、科研、学科的2019年政府采购计划和所需的各类论证报告,分别报送给赵国勇、程祥、李志永审核,同时提交采购计划的电子版;

2. 2019510日(周五)下午17:00之前,赵国勇、程祥、李志永审核排序后的采购计划电子版发给王洪泉。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2: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doc

附件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表.doc

附件4:申购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