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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械工程学院2018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8 发布者:机械工程学院 浏览量:451

    

各班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鲁理工大党发〔201310号)、《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组织函【20142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机械工程学院2018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及拟参加党课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

      1.入党动机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能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日常学习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入党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即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

      4.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上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0%,且无不及格现象;若上学期有一门课不及格(除去公选课、二专业、缓考以外,其他全部计算在内),但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需列班级前30%

     5.无违纪情况,宿舍卫生符合《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6.各班级新发展积极分子原则上占班级人数的5%左右。 

      二、拟参加党课培训人员选拔条件

    1.符合以上积极分子所有条件;

    2.被确定为积极分子6个月以上.

三、其他说明

  以辅导员为单位,42日前将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到《2018年上半年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见附件3);拟参加党课培训学员名单汇总到《2018年上半年党校学员名单》(见附件2);所有积极分子名单(含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以及新发展)汇总到《入党积极分子审批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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