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
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机械先锋”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系(中心)、科室:
为深入推进争创“机械先锋”工作,评先树优、表彰先进,打造“机械先锋”品牌,根据《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开展践行“四个合格”争创“机械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机械党字〔2017〕8号)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机械先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体党员,党员集体(党支部、系、中心、科室、团队等)。
二、评选条件
(一)“机械先锋”个人
1.带头认真参加组织生活,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完成好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自觉维护学院和谐稳定大局。
3.带头践行初心使命,担当作为、主动揽责,带头完成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各项任务,带头联系服务师生、营造和谐氛围。
教师党员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做到“爱学生、有学问、会传授、做榜样”,争做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学生党员做“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表率,带头做“五有”人才,带领同学共同进步提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等。
管理岗位党员带头做“爱师生、有活力、敢担当、懂规律、守规矩”的表率,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
4.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提升道德境界,老实做人、实在做事,公道正派,品德高尚,廉洁自律,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二)“机械先锋”集体(支部、系、科室、中心、团队)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规范认真严肃,单位集体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团结带领广大党员作表率争先锋。
2.自觉围绕贯彻落实“一精神”“一规划”目标任务,落实“一抓两促”要求,主动对标对表,带头履行育人职责,抓好教学改革、科研攻关、学科建设、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出色完成各项重大工作任务。
3.自觉树立师生主体地位,带头深化工作作风、服务师生,做好师生的“代言人”,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师生评价高。
4.带头弘扬良好师德师风,培育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营造和谐氛围,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评选程序
1.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所属党员重新学习争创“机械先锋”工作要求,结合承诺践诺、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和日常综合表现,教工党支部按照不超过党支部党员总数10%的比例进行推荐,学生党支部按照不超过党支部学生党员总数10%的比例进行推荐(学生党支部推荐本党支部教师党员数不超过1人)。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被推荐党员填写“机械先锋”推荐表(附件1)。
“机械先锋”集体采取自主申报方式,各党支部、系、中心、科室、团队,可直接填写“机械先锋”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
6月26日前,党支部推荐党员和申报集体负责人分别将推荐表和申报表交党务秘书齐航。
2.党委根据党支部推荐情况和集体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工作,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机械先锋”名单,公示后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1.评选“机械先锋”是学院2022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学院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2.严格程序,掌握标准,好中选优,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提高工作透明度。
附件1.“机械先锋”个人推荐表
2.“机械先锋”集体申报表
3.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开展践行“四个合格”争创“机械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机械党字〔2017〕8号)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机械先锋个人推荐表.docx附件2:机械先锋集体申报表.docx附件3:【2017】8号-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开展践行“四个合格”争创“机械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