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类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现役军人)、超龄人员(超过35周岁)和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人员。
2.招收“三类人员”的总人数与进站总人数的比例需严格控制,当年度本单位最高比例见“特殊进站审批”页面。(此比例为设站单位招收“三类人员”的上限,设站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控制)。
招收“三类人员”的比例以上一年度招收情况为基数,设站单位要逐步降低此比例,超过50%的须确保在五年之内降至50%以下。
3.申请进入流动站的超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②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基金;
③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④世界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
⑤具有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
自然科学领域超龄人员(36至38岁)进站需经分级管理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同意。
4.经设站单位同意即可进站的事项包括:
(1)比例内招收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现役军人)、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人员、进入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领域的40周岁以内人员;
(2)获得博士学位超过3年的人员。
5.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