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除临时存储大棚的通知
各系(中心):
根据6月15日学院《关于拆除临时存储大棚和临时存储大棚设备处置的通知》要求,在设备使用人提交处置方式的基础上,学院完成了集中报废设备,调剂设备,留存设备的全部数据汇总手续并上报学校。
2020年7月6日起,将拆除临时设置在原印刷厂院内、实验馆北面的存储大棚,大棚内设备将按照程序集中处理,希望全体老师注意,若有没提供处置方式的,请于7月5日前及时联系综合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没有汇总数据的设备,7月5日前又不认领的,学院按无使用人处置。
2020年7月1日